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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义 IP 服务

如何访问该功能

在全局安全功能中,选择条目“防火墙 > 服务 > 为 IP 规则定义服务”(Firewall > Services > Define services for IP rules)。

步骤

可在此页面上定义 IP 服务。使用 IP 服务定义,可以定义特定服务的防火墙规则。用户只需要选择一个名称并为其分配服务参数。也可以选择预定义的 IP 服务。

组态 IP 规则时,只需使用该名称。

也可以将通过此方式定义的服务分组到一个组名称下。在此处,也可以选择预定义的组。

IP 服务的参数

使用以下参数定义 IP 服务:

参数

含义/注释

可用选项/值范围

名称 (Name)

服务名称,在规则定义或组中用作标识。预定义服务的名称不能更改。

名称不得冗余。

协议 (Protocol)

选择协议类型

TCP

UDP

TCP+UDP

全部

源端口 (Source port)

根据此处*的端口号进行过滤;这在帧发送方定义了服务访问权限。

如果协议选择为“TCP+UDP”,则无法*端口。

示例:

*:未选中端口

20 或 21:FTP 服务

目标端口 (Destination port)

根据此处*的端口号进行过滤;这在帧接收方定义了服务访问权限。

如果协议选择为“TCP+UDP”,则无法*端口。

示例:

*:未选中端口

TCP 80:Web HTTP 服务

TCP 102:S7 协议


列表: IP 服务: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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